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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「不行耶!」很乾脆的聲音,他說。「啊?」大夢初醒的我顯然有點錯愕。上一次接受到的斷然拒絕,應該得一路回溯到我大學時期那個念音樂系的女孩子吧。那時的她,迷信班上裝酷自封鋼琴王子的男生,不會想到二十年後的世界有人很聰明地發明了「暖男」這個名詞來包裝我們這一種匪類。「什麼?你要不要再多花一點時間想一下?」像是告白失敗後,只差沒在地板上打滾試圖力挽狂瀾。沒錯,像極了大學時期的那一次。我完完全全聽不進去他說的什麼「太接近我們要演出的時間了,我要協演,到時候會很忙」、「如果幾次沒到或表現不如學長姊的預期就有可能會被刷下來」這種優質異常的理由。我記得自己同他在高二的年紀,不就是一枚標配(編註:標準之意)的廢材嗎?然後呢?然後他弟弟就和我就一路帶著宋冬野的歌聲去了東京一星期──有些人就是不需要努力,靠的就是命好。父子倆一路自拍放閃到連他馬麻都覺得很吃味。那個星期,在台北的馬麻,也就是我親愛的老婆,還很壞地問了一下她的大兒子有沒有後悔拒絕了我。「有一點。」聽說他是這麼說的。開學後,一家四口像是沒抗體般地接連得了一種俗名叫「嗡嗡嗡」的怪病。他還是忙著在排練準備表演,在我還是裝忙地上班時。但我有在颱風來襲當日晚上十一點半主動去學校的排練場接他──將車子停在那個他怕被其他同學看到,遂特地吩咐的五一四巷轉角處。他還是很省錢。夏天時馬麻出差不在家,他就主動搬過來和我一起睡。「開一台冷氣就好。」他說。旅行,不一定非得要去到什麼地方。一起,在家就可以。我的父子旅行有了一個不錯的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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